要素 |
内容 |
事项名称 |
住房公积金单位基本信息变更 |
设定依据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申请条件 |
单位名称、性质(单位类型)、地址、法定代表人、单位经办人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按下列资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
办理材料 |
(1)《单位信息变更申请表》一式1份加盖单位公章; (2)单位名称、地址、性质、法定代表人等变更的应提供变更批准文件、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证书等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1份; (3)单位经办人变更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新任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4)因单位变更事项引发预留印鉴等其他需变更事项的,应同时一并办理变更手续。 |
办理地点 |
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业务大厅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与纬二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 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政三街网点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政二街与政三街交叉口西南角三楼 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东区分理部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与德厚街交叉口东北角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政三街网点为下午14:30--18:00) |
联系电话 |
65908401 12329 |
办理流程 |
(1)单位携带上述所需资料向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2)中心业务大厅综合岗工作人员进行受理并将申请信息录入系统; (3)打印回执单并通知单位领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