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素 |
内容 |
事项名称 |
房产证纠误 |
设定依据 |
《关于省直单位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豫直房改组〔1995〕01号) |
申请条件 |
单位或个人申请 |
办理材料 |
1、单位纠误请示一份(售房单位对纠误的情况进行说明,包括纠误原因、内容等); 2、单位纠误通知单四份(加盖单位公章); 3、房产证复印件一份; 4、如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及派出所户籍证明一份(验原件交复印件); 5、如补交房款需提供单位售房款专户进账凭证复印件一份。 6、超出应享受面积30平方米以上补款的,还需提供售房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纪检证明一份。 |
办理地点 |
郑州市金水区纬二路10号省事管局1427房间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8:00-12:00 15:00-17:30) |
联系电话 |
65900883 |
办理流程 |
1、资料齐备后上报省事管局住房制度改革处; 2、住房制度改革处对资料进行审核盖章。 |